如果租客损坏了房屋设施,房东有权要求其赔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,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这意味着,如果租客因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房屋设施,房东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四条还规定,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,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此,无论是故意损坏还是因疏忽导致的设施损坏,租客都需负责修复或赔偿。
在实际操作中,房东应提供损坏的证据(如照片、维修报价等),并与租客协商赔偿金额。如果协商不成,房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为了避免纠纷,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损坏赔偿的具体条款,以保障双方权益。